
詳情
一、為確保公司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凡公司員工都有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和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義務。
二、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確保道路安全暢通,人人有責。
三、公司交通安全宣傳員對公司員工及駕駛員每月不少于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四、交警大隊對公司員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駕駛員協會工作委員會對公司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五、交警中隊承包民警對公司員工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駕協工作站對公司駕駛員交通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凡不按時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和教育,年內發生責任交通事故的公司員工,與其經濟利益掛鉤,每發生一次罰款100元。
七、凡不按時參加交通安全學習和教育的駕駛員,不得被評為“優良駕駛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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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輛駕駛人交通安全獎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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